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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內湖安親班女老師黃瓊瑤遭前男友吳敏誠槍殺案,一審判吳無期徒刑、二審改判死刑;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,吳曾於82年間殺害女友湯秀香,98年間因黃瓊瑤要求分手,再以近距離行刑手法射殺她,惡性重大,昨仍判吳某死刑,可上訴。

更一審開庭時,吳表示會籌200萬元賠償家屬,與家屬和解,但迄未履行。合議庭認定他殺人手段殘忍,2度殺害女友,且未和被害家屬和解或取得原諒,不可饒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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