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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陳碧芬╱台北報導】
企業在本地進行併購,交易的價格多是亂七八糟!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理事長呂東英表示,依照IFRS 3各項規定,企業進行併購時必須進行收購價格分攤(PPA),把固定財產、無形資產仔細認定價值或可能的減損,偏偏台灣沒有彙整本地案例的評價資料庫,連最適合主導PPA角色的金融聯徵中心都發揮不了功能,現階段金控業者間頻繁的併購交易,資產價值認定實在找不到公允的基準!
華淵鑑價公司評價部副總經理陳淑珍形容,無法評價的併購交易讓企業主有「100億元買1個福袋」的極大恐慌感,不出手買下、又怕競爭對手搶市,出手買下後,又天天像抱著炸彈,不知何時會爆出地雷風險來。她表示,收購價格分攤是將「被合併企業的主要資產及負債」,透過公平價值重新認列的過程,其中最重要是無形資產的辨認、認列與攤提,而且收購價格分攤執行的時點,更需要由併購雙方經由公正第三者予以議定。
此外,跨國併購已是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必要策略之一,特別是科技大廠需求最高。評價準則委員會主任委員蘇瓜藤指出,國際間正在成形一套適用於所有資產和負債評估的國際準則,是由總部設在倫敦的「國際評估準則理事會」(IVSC)負責執行,透過各國的互信互賴,讓國際併購易能有高品質的評估和降低歧視差異。
呂東英表示,多數評價師是為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服務,雖然他持續要求四大的台灣公司要彼此合作,特別是累積台灣企業授信數十年資料庫的金融聯徵中心,全都敗在「客戶保密」的要求下,不能把交易資料公開,導致整體產業建構無方,最後遭殃的還是直無法制度化的台灣併購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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